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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轻工行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上海轻工业工会联合会7月9日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轻工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在上海轻工各行业总体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上,不断适应行业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企业劳动关系新情况新变化,不断深化上海轻工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上海轻工业工会联合会曾于2007年、2011年分别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有效推动了上海轻工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
    上海轻工行业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参加2015年度上海轻工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条件包括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组建企业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落实劳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改善用工环境、建立企业内部协调机制等10个方面。
    评选流程为: 1、各申报企业对照评选条件,可自行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行业工会(企业集团工会)也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相关企业申报评选。2、各申报企业准备评选所需材料,经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行业工会(企业集团工会)审核后,提交评选办公室,同时在企业内公示参加评选情况。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3、报请上海轻工行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委员会审定。4、由上海市轻工业协会和上海轻工业工会联合会将择日共同表彰和命名。
    《2015年度上海轻工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申报表》、《关于申报参加2015年度上海轻工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的公示》等表格、样稿可以复印,或通过上海市轻工业协会门户网站www.slia.sh.cn下载。
发布时间: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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